一、纵向科研项目(预算制)预算调整说明
纵向科研项目分为经费预算制项目及经费包干制项目。包干制项目获批后无需编制经费预算,目前执行经费包干制的包括2021年度及以后的国基青年项目、2022年度及以后的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重大项目及杰出青年项目。其余项目执行经费预算制,项目须编制经费预算。
根据2022年6月印发的《bv伟德源自英国始于1946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2〕57号)》,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二)业务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三)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间接费用是指学校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学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等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
预算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项目预算额度不变的情况下,预算确需调剂的,按以下规定予以调剂:
(一)设备费预算如需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填写科研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调剂审批表(附件2),经所在学院(单位)和科研部审批后,交计划财务处执行。
(二)劳务费、业务费预算互相之间如需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需求,填写科研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调剂备案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单位)和科研部备案后,交计划财务处执行。
如2022年6月以前获得立项并办理用款计划的纵向科研项目,已编制预算中业务费内部已分设明细科目的,如业务费各明细科目间要调剂的,仍须填写《科研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调剂备案表》(附件1),无须再提供预算调整申请报告。
二、相关模板
附件1: bv伟德源自英国始于1946纵向科研项目直接经费预算调剂备案表.xls
附件2: bv伟德源自英国始于1946纵向科研项目直接经费预算调剂审批表.xls